虹口区廉租房在哪里-廉租房虹口价格
1.2022年上海静安区廉租房租金补贴增加多少
2.中行上海虹口保障房联名借记卡是什么?
3.上海廉租房政策及上海廉租房申请条件
4.上海廉租房什么时候开始有的
2022年上海静安区廉租房租金补贴增加多少
此前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调整前需低于3300元,2022年该项标准放宽至低于4200元。同样,调整前,3人及以上家庭均财产人均财产需低于12万元,2022年该项标准放宽至低于15万元。对于1人、2人家庭或经认定的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标准也有调整,且更为宽松。
上海按可支配收入将补贴分为三档,并对不同的市辖区有不同的补贴标准,总的来看,每档的补贴都有上涨。并且,越处于市中心的区域,相关补贴上涨幅度越大。
以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低于2800元的3人及以上家庭为例,其每月每平方米居住面积租金补贴标准,在黄浦区、徐汇区、长宁区、静安区、普陀区、虹口区、杨浦区、浦东新区由125元上涨至160元;在闵行区、宝山区、嘉定区、松江区、青浦区由95元上涨至120元;在金山区、奉贤区、崇明区由65元上涨至75元。
中行上海虹口保障房联名借记卡是什么?
中行上海虹口保障房联名借记卡:该款联名卡由虹口支行同本市虹口区房管局辖属虹口区住房保障中心合作发行一款联名借记卡。虹口区住房保障中心目前有5000名存量廉租房租户,这批租户通过租金配租形式享受政府廉租房保障。所谓“租金配租”是住保中心按规定标准,结合申请家庭的居住状况和市场租金水平,给予其一定的租金补贴,目前每户每月至少可享受500元的补贴,补贴金额由政府承担,费用直接汇入廉租房房东的账户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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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廉租房政策及上海廉租房申请条件
一、廉租住房保障申请条件、保障标准
根据《市政府关于调整本市廉租住房申请条件和配租标准的通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可以申请廉租住房:
(一)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且共同生活;
(二)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满3年,且具有申请所在地城镇常住户口满1年;
(三)申请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含7平方米);3人及以上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19200元(含19200元)、人均财产低于50000元(含50000元),2人及以下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1120元(含21120元)、人均财产低于55000元(含55000元);
(四)申请家庭成员在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出售或赠与住房而造成住房困难的行为。
《通知》规定,同时符合上述条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35周岁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者离婚满3年的人士),可以单独申请廉租住房。
对于配租标准,《通知》规定廉租住房配租面积为申请家庭(含单身人士)已有住房面积与廉租住房保障面积的差额面积。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按人均居住面积10平方米计算。申请家庭(含单身人士)配租面积不足10平方米居住面积的,按10平方米居住面积计算。租金配租家庭每月每平方米配租面积的基本租金补贴标准,黄浦、静安、徐汇、长宁、普陀、闸北、虹口、杨浦、浦东新区9个区为62元;闵行、宝山、嘉定3个区为50元;金山、松江、青浦、奉贤、崇明5个区(县)为32元。其中:3人及以上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14400元(含14400元),或2人及以下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15840元?(含15840元)的,按基本租金补贴标准实施补贴;3人及以上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14400元(不含14400元)至19200元(含19200元)间,或2人及以下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15840元(不含15840元)至21120元(含21120元)间的,按基本租金补贴标准的70%实施补贴。
二、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
(一)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7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区(县)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5年。
(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三)3人及以上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39600元(含39600元)、人均财产低于120000元(含120000元);2人及以下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上浮1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43560元(含43560元)、人均财产低于132000元(含132000元)。
(四)申请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但申请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
同时符合上述标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30周岁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者离婚满三年的人士),可单独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3-20,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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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廉租房什么时候开始有的
1999年9月,上海市房地局廉租房办公室成立,开始对全市18万户困难家庭的住房情况进行调查摸底。2000年10月,闸北区、长宁区先行进行廉租房试点工作;2001年6月,徐汇、卢湾、杨浦、普陀、虹口、宝山、闵行、浦东等8个区扩大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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