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1年湖北宜城市义务教育统一平台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已发布

2021年湖北宜城市义务教育统一平台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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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升初# 导语 从襄阳教育局了解到,2021年湖北宜城市义务教育统一平台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已发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襄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平台招生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深入推进依法治教,建立健全科学、明晰、便利的义务教育招生制度,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促进教育公平,促进学校均衡发展,提高便民服务水平和效率,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原则

 全面推行“阳光招生”,广泛宣传招生政策,严格执行招生纪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以方便广大群众为目的,科学设置各项工作程序,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

 (二)、整体推进,循序渐进原则

 2021年全市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一律通过平台招生,平台上的数据是各校注册学籍、征订教科书、拨付公用经费、落实资助政策的依据,任何单位(学校)不得在平台外招收任何学生。

 实行统一平台招生是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政策的改革项目,坚持循序渐进的原则,各项工作在原有基础上进行一些必要的调整完善。

 (三)就近划片、免试入学原则

 全市所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均按就近划片入学原则招生。市教育局和各镇(办)中心学校将综合考虑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及分布、学校办学规模、交通状况等多种因素,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划定服务片区,确保各片区之间教育资源基本均衡;民办学校在全市范围内招生。

 全市所有义务教育学校都要严格遵守并全面落实免试入学规定,任何学校不得通过考试选拔招生。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时,直接录取。

 三、工作目标

 (一)免试入学落到实处。实行平台统一招生管理,所有学校招收新生一律由平台根据家长填报的申请信息,进行大数据比对,按各学校划定的招生服务片区自动进行录取,让“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落到实处。

 (二)计划管理更加严格。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行计划管理,教育局将根据各学校办学条件、师资状况、班额要求等核批招生计划,平台按核批的计划录取,任何学校不得擅自突破计划招生,控制大班额。

 (三)招生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全市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将按照统一时间、统一要求、统一招生条件,通过平台招生,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提前招生宣传、预约登记、报名收费等招生有关行为。

 (四)便民服务高效快捷。平台招生尽可能简化招生流程,提高便民服务效率,在网络上办事,用大数据(户籍、房产、务工、经商等信息)比对,让数据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使办理入学手续更加便捷。

 四、工作任务

 (一)开发建设平台,完善基础数据

 襄阳市教育局开发建设全市义务教育统一的招生平台,并对接有关数据,完善公安部门户籍数据(包括户口簿、身份证、居住证),房管部门房屋产权数据,卫健部门新生儿出生数据,市场监管部门的工商营业数据,人社部门的社保缴费数据等,利用大数据比对技术,实行自动确认招生对象。

 (二)完善划片方案,核批招生计划

 市教育局和各镇(办)中心学校根据政策延续性和常住人口变化、就学需求、办学规模和就近入学的原则,确定每所公办学校的招生片区,经市政府审批后向社会公布。

 2021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必须按计划招生,各校要根据服务范围、办学条件、师资状况等因素向教育局申报招生计划,教育局调查核实审批,向社会公布。城区(市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见附件1。各镇(办)中小学招生计划由中心学校统一申报,市直学校和志达学校直接向教育局申报。各地各校要严格按计划招生,任何学校不得擅自突破计划招生,全市小学、初中起始年级严禁出现55人以上大班额的班级。

 (三)确定招生对象,明确招生程序

 小学招收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15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儿童。初中招收2021年小学毕业生。

 城区(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对象除以上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有城区户籍。

 (2)监护人(或儿童、少年)房产在城区的儿童、少年。

 (3)流动人口具备以下条件的,可按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的原则到流动人口指定学校就读。

 ①已在鄢城派出所申领了居住证(或《湖北省居住证受理回执》)的;

 ②在城区务工就业,且法定监护人至少一人与所在工作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2020年9月前至今有效)或在城区经商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2020年9月前办理并至今实际经营)的;

 (4)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和在城区居住且符合《湖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的军人子女。

 城区(市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范围(见附件2)由市教育局确定并向社会公布,乡镇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由各镇(办)中心学校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具体招生程序如下:

 1、公办学校新生录取

 公办学校(小学和初中)招收新生,先由学生及其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如实填写申请信息,平台根据申请信息,先进行数据比对核实,然后再进行录取。录取依据主要看“两证”,即户籍证(户口簿)和房产证。根据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信息确定在哪个区域(县市、城区和乡镇)就读,根据儿童少年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信息确定在哪所学校就读。

 招生平台按批次依次进行录取,我市城区(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录取共分五大类(有城区户籍和房产;有城区户籍无房产;政策规定的优待对象子女;无城区户籍有房产;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若干个批次进行。

 平台对每一所公办学校录取时,系统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身份、户籍、房产等相关有效证件,运用大数据比对技术(公安部门数据比对户口簿、身份证、居住证等,房管部门数据比对有无房产信息,市场监管部门数据比对营业资质,人社部门数据比对社保缴纳及务工信息等),对置换房、廉租房(公租房)、自建房、小产权房、租房以及经商和务工等情形的认定,还需提供若干后置条件材料(具体后置条件详见《宜城市2021年秋季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说明》)。比对结束后,按照批次先后顺序,依次自动录取,额满为止,平台录取过程和结果将通过平台向申请人推送信息。今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全程在线上进行,学生家长可以通过平台完成提交申请、咨询沟通、反映问题等操作。

 乡镇公办学校录取新生分两个批次录取:第一批次录取在服务区范围内有户籍或有住房的学生;第二批次录取其他类型的学生。

 2、民办学校新生录取

 民办学校录取新生同公办学校一样,先由学生及其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每生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提交申请,如实填写申请信息。平台根据申请信息确定录取形式和对象。

 登录平台提交申请时间结束后,当申请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时,提交申请的学生全部录取。当申请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时,采用电脑随机摇号进行录取,全市统一时间、统一系统、统一程序、统一要求进行。凡已被民办学校录取并接到录取通知的学生,必须到录取学校就读。凡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可按照招生平台通知要求,改报还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参与调剂录取。

 3、调剂录取

 无论是公办学校,还是民办学校,第一轮录取结束后,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学校,或者有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学生,由平台根据就学需求、申请条件、交通状况以及学校承载能力等因素,综合分析,进行调剂录取。不符合调剂录取条件的学生,尽早回户籍地申请入学。在实验小学、南街小学、西街小学、环翠小学、宋玉小学招生计划完成后,剩余未被录取的进城务工、经商等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可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自愿选择到鄢城办事处龙头小学、窑湾小学、腊树小学、白庙小学、铁湖小学、谭垴小学就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有序推进

 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统一平台招生已纳入襄阳市政府教育改革推进项目,此项工作涉及范围广,工作难度大,社会关注度高,项目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对教育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关系到教育公平和社会稳定,全市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要在当地政府部门领导下,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加强领导,细化工作流程,强化责任担当,确保2021年平台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为加强对平台招生工作的领导,市教育局成立义务教育平台招生领导小组:

 组长:张保华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赵晓东市纪委第四纪检组组长

 李保东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吴国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成友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杨道文、刘玉红、陈启华、彭天柱以及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和各镇(办)中心学校督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成友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杨道文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胡俊、朱广云、程劲虎、刘通、裴尚华、刘全奎、陈诚同志为成员,具体负责全市整体方案设计,制定配套办法,政策宣传与操作培训,平台使用与指导等工作。各镇(办)中心学校和市直各义务教育学校都要成立平台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督学和校长是平台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地各校要严肃平台招生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加大平台招生政策宣传力度,引导学生家长按照要求和划片范围入学,防止盲目择校。各地各校要在全市整体框架下制定本地本校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流程,制定应急预案,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二)明确时间节点,落实各项任务

 1、宣传动员。2021年6月,召开全市义务教育统一平台招生工作推进会,总结交流平台招生经验,介绍平台功能及操作办法,部署全市平台招生相关工作。多渠道宣传义务教育统一平台招生政策,力求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审核备案。7月中下旬,教育局和各镇(办)中心学校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分别完善城区和各镇(办)所辖每一所公办学校划片方案。教育局负责审核辖区内民办学校办学资质,对各学校招生计划的申报情况进行实地核查,根据实际办学能力、条件、师资状况等因素审批招生计划。各地各校确定的划片方案及招生计划于7月25日前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录入平台。

 3、系统培训。今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一律在线上进行,学生和家长要通过“义务教育招生平台”完成提交申请、咨询沟通、反映问题等操作。因此,市教育局将组织全市平台招生系统性培训,通过召开家长会、现场直播、制作操作视频等方式,对学校教师、学生及其家长如何登录平台、填报信息、上传资料、咨询沟通、反映问题、获取录取结果等平台操作全流程进行培训。招生全过程要将“信息多跑路,家长不跑腿”的服务理念落到实处,同时,通过线上沟通交流,有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4、申请报名。家长于2021年8月1日至7日登录“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选报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如实填写申请信息,根据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

 5、公布结果。平台将对报名信息进行大数据比对,对比对过程中产生的疑难问题进行实际核查,逐一解决,落实到位。8月底,由平台推送录取结果。

 (三)严肃招生纪律

 为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纪检监察和教育行政部门将组成专项监督组,对全市义务教育统一平台招生进行全面监督,对违规招生行为,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分别对责任人予以追责,因不作为、乱作为或违反招生规定而引发群体性事件,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2021年秋季城区(市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划片

 招生范围

 城关中学东线:丁家巷与宜城大道交汇处→丁家巷→汉江路西段→东街→南街→南街延伸线;北线:中华大道与丁家巷交汇处→宜城大道与紫阳观路交汇处;西线:宜城大道与紫阳观路交汇口→紫阳观路以东→紫阳观路与自忠路交汇处向西至鲤鱼湖;南线:鄢城办事处谭垴村、腊树村1组至5组、白庙社区、南河村、周岗村、木渠村。

 汉江中学西线:丁家巷与宜城大道交汇处→丁家巷→汉江路西段→东街→南街→南街延伸线;北线:宜城大道与丁家巷交汇口→宜城大道→宜城大道向东延伸线;东线:汉江河堤,含鄢城办事处窑湾社区;南线:燕京社区南边缘、腊树村6组至8组。

 宋玉中学南线:襄沙大道与自忠路交汇处向西至鲤鱼湖;东线:自忠路与紫阳观路交汇处向北→紫阳观路以西→宜城大道→宜城大道向东延伸线的以北区域;北线和西线:鄢城办事处龙头村、铁湖村、七里岗村、太平村。

 实验小学西线:北街口→自忠路→襄沙大道→宜城大道;北线:宜城大道;南线:北街口→北街→紫峰路→沿堤街→望江路;东线:汉江河堤。

 南街小学西线:北街口→皇城街→老津津商场西界线→老津津商场西界线向南的延伸线(含学府华庭小区);北线:北街口→北街→紫峰路→沿堤街→望江路。

 西街小学东线:北街口→皇城街→老津津商场的西界线→老津津商场西界线向南的延伸线(含荣豪国际和南街城市花园小区);北线:北街口→自忠路→自忠路向西延伸线;西线和南线:市区西、南边缘(不含鄢城办)。

 环翠小学东线:自忠路与襄沙大道交汇处→襄沙大道→宜城大道→盘岗渠→育才大道;南线:自忠路与襄沙大道交汇处→自忠路→自忠路向西延伸线;西线:市区西边缘(仅含鄢城办七里岗村);北线:育才大道→七里岗路→随南路。

 宋玉小学南线:宜城大道;西线:盘岗渠→育才大道→七里岗路向北延伸线;北线:随南路;东线:汉江河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