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西安拟出台新规:新出让住宅用地不再实物配建公租房

2.城乡一体化,有户无房的要怎么处理呢?

西安拟出台新规:新出让住宅用地不再实物配建公租房

大城区租房规划最新信息-大城租房个人租房信息

为深化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以需定供、保障充分、结构合理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机制,促进住房保障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市住建局近日下发通告,就《西安市易地集中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

新出让宗地成交后须先签订

易地集中配建公租房协议

征求意见稿提出,本市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长安区、临潼区、高陵区、阎良区、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航天基地、国际港务区、航空基地、西咸新区范围内新出让的住宅用地(含与商业设定为共用宗的),不再实物配建公租房,改由受让人按宗地出让住宅部分起始价的10%,缴纳集中配建公租房建设资金(下称配建资金)。

对宗地使用性质由非住宅调整为住宅的,受让人按新规划条件下宗地住宅部分起始价的10%缴纳配建资金。对宗地规划指标进行调整的,如原宗地已落实配建公租房任务(含原宗地出让时无需配建公租房的),受让人现按新旧规划条件下宗地住宅部分起始价差额的10%补缴配建资金;如原宗地未落实配建公租房任务,受让人现按新规划条件下宗地住宅部分起始价的10%缴纳配建资金。

对宗地受让人已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但未与市住建局签订实物配建公租房建设合同的,经申请也可按本细则规定缴纳配建资金。

易地集中配建公租房由市住建局统筹规划、集中建设。配建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项核算、统筹使用,专项用于公租房和人才房的项目建设、租金补贴、运营管理等。

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市易地集中配建公租房的全面工作,负责重大事项的研究部署、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市住建局是易地集中配建公租房的行政主管部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资源规划局、各级行政审批部门及市安居建设管理集团,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征求意见稿明确,新出让宗地成交后,受让人须在10日内持成交确认书及各级供地主体出具关于宗地住宅部分起始价的情况说明,与市住建局签订易地集中配建公租房协议,再与市资源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宗地使用性质或规划指标调整的,受让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后10日内,持各级供地主体出具关于宗地住宅部分起始价的情况说明,与市住建局签订易地建设协议。

征求社会意见

将持续到6月25日

市住建局负责配建资金的执收,缴纳时间节点为项目首次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之前;负责制定易地集中配建公租房项目的选址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

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根据市住建局下达的公租房建设任务和选址计划,编制集中配建公租房用地供应方案。市资源规划局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对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上报的公租房用地以划拨或出让方式审批供应。

市财政局负责对配建资金实行专户管理,按照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进行拨付。

市安居建设管理集团负责按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实施项目建设。

各级行政审批、建设等部门对受让人未与市住建局签订易地集中配建公租房协议或未缴纳配建资金的,不得办理项目首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市住建局对拒不缴纳配建资金或情节严重的,通报有关部门,建议将其列入西安市社会信用体系失信企业名单,并实施联合惩戒,直至清除出西安市房地产市场。

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住建局、市资源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各级行政审批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切实提高工作效率,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水平,确保各项规定有效落实。

本细则发布之前,宗地已发布出让公告或出让方案已通过市自然资源规划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的,按相关政策规定配建公租房。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相关文件中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

市住建局对《西安市易地集中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意见将持续到6月25日。市民如有意见建议可积极进行反馈。

以电子邮件请反馈至382225830@qq.com;传真请反馈至029-87613264;信函请邮递至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处(雁塔南路300-9号A座605室),并在信封注明“《实施细则》修改意见”字样。

城乡一体化,有户无房的要怎么处理呢?

没有房子的应该盖公租房,可居住但是没有产权,这个办法可行。

城乡一体化是 社会 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目前我国表面上已经取消了农村和城市户口的区别,绝大多数地方还实行了城乡居民医保一体化,但在实际上,户口的管理存在很大的城乡差别和大中小城市差别,老百姓还不能随心所欲地进行户口迁徙,城乡户口待遇也存在较大差别。

题主提到的有户无房问题怎么解决,这就要区别情况做答了。

一、如果你是农村户口无房户 ,你可以乡村集体申请宅基地,自己在村修建房屋居住。另一方面城乡一体化以后,你还可以享受城区的经济适用房政策,经济适用房是针对城乡低收入人口的,每平米住房面积远远低于市场价,我们这边经济适用房每平米售价是市场价格的百分之六十。经济适用房指标由县级房管部门下拨到各项各村,由各村根据自己村民的申请来决定把指标给谁。你是无房户,又属于低收入群体,自愿住到城区的话,自己要及时向村委会提出申请。

二、如果你是城市低收入人口无房户 ,你可以享受经济适用房政策和住房租赁补贴两项优惠政策。经济适用房申请同上,符合条件的无房户要向户口所在社区提出申请。住房租赁补贴每年补贴一次,需要向户口所在社区提出申请,并经社区审核批准。各地补贴几千元不等。

三、如果你是高校毕业生 ,根据城市优惠政策落户大城市的话,不少大城市都有针对性的购房补贴政策和租赁补贴政策。今年以来。各大城市相继展开了抢人才大赛,只要你的文凭足够高,你的本领足够牛,就不缺城市给你大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购房补贴。

这里要说的是,想落户 北京和上海 这样的大城市,如果你没有房子,是件难于上青天的事!在这样的大城市里,成为有户无房的住户实在难得!老北京人分户、新的公务员考入或者少部分国企指标或者突出贡献的人才有可能!

总的来说,城乡一体化后,农村人似乎有多享受到了城里人的住房政策,但城市人却享受不到农村人的宅基地政策。但城市里有户无房户也绝对不是你想当就能当的。

城乡一体化后,有户无房户只要注意政策动向,注意及时申报申请,还是有不少优惠政策的。让每一个中国人都更有尊严地活着,这是中国梦的主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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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房子是我们最关心的问题,那么城镇一体化之后,我们应该怎么处理这个问题呢?

其实有些地方城镇一体化,仍然有很多只有户口没有房子的农民。比如说现在新成立家庭的农民基本上都没有房子,那么这种情况下怎么办?

自己盖房子

对于城镇一体化的情况,在我们这边新县城,已经做好统一规划,这些规划住宅区的地方都是留给那些没有房子,只有户口没有房子的人,进行盖房子申请的时候,再划分到住宅区进行自己盖房子,

这里也是统一规划的现象,但是这个呢,条件限制比较多。不是谁都可以申请,你必须符合相对应的条件才能够在城镇一体化的地方进行申请盖房子。

其实多半这些城镇一体化的地方,他们给盖房子的地方都是比较偏僻的

比如我们这边的新县城已经站在建造当中,那么城镇一体化的这些户口,自己本身没有房子的,就可以申请盖房子的申请,然后交纳一定的土地使用金额。

就可以获得在我们这边农村里面,他们专门规划住宅区的地方进行盖房子。

买房子获得相对应的优惠

在我们这边市区里面盖了很多这些楼盘,但是他们对于这些城镇一体化的户口里面没有房子的户口,到市区里面买房子是获得一定的优惠的

给予10年的免息年限,比如说如果是贷款分期付款买房子的,那么在这个分析当中如果是20年的,那么其中的十年就不用交纳一定的利息。

这样子呢,也是给予这些没有房子的人给予一定的优惠和政策的支持。

搬迁落户也给予一定的优惠。

对于那些读书比较好的高材生,那么如果想要搬迁的户口要刚好属于城镇一体化的地方。

那么搬迁出去的时候,落后的当地如果有相对应的政策,也会给予优惠的政策给予很大的帮助和鼓励。

其实每个地方我们觉得都有不同的政策,对于这种情况,以上所说的三个是我们这边当地的情况。

但是在农村里面目前可以申请盖房子的地方还很多,至少在我们广西这边大部分地区还能够申请到自己盖房子。

如果真的是属于城镇一体化搬迁的范围之内的,政府会有相对应的政策给予支持,没有房子的也会有相对应的政策帮助的。

所谓城乡一体化,是指城市居民和农村居的户口和 社会 福利全面并轨统一。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是城乡一体化改革的第一步,以后将逐步推进社保、卫生、医疗、教育、住房等相关政策福利全面统一并轨。

可以申请宅基地建房。

城乡一体化后,原来的村委会已经改为居委会,农村居民的住宅建设用地跟城市居民住宅建设用地已经完全统一,无论农村怎么改,社区居民一户一宅的基本住宅建设用地是可以申请的,有承包地的社区居民可以使用自己的承包地依法申请宅基地建房,没承包地的居民可以购买社区居民的闲置宅基地申请修建房屋,也可以直接购买社区居民的自建房居住使用。只是城乡一体化后,申请宅基地建房有可能要依法缴纳耕地占用税,申请宅基地建房只在没有统一规划建房的社区可申请,已经规划建房的社区是批不到宅基地的。

可以购买商品房或申请购买经济实用房。

城乡一体化后,有条件的无房居民可以购买商品房居住使用,经济条件差的居民可以申请购买经济实用房,经济实用房的价格比商品房的价格低很多,条件差的居民购买经济实用房相对比较容易。

低保户和贫困户可以申请易地扶贫安置房。

对于没有收入来源的低保户和经济生活条件较差的贫困户,没有房屋是可以申请易地扶贫安置房的,申请易地扶贫安置房是完全免费的,一分钱不用交,阿洪的老家有一家困难户,没有承包地,没有住房,一家7口人在城里申请了一套大户型易地安置房,非常划算。由于易地扶贫搬迁需要拆出老房子退出宅基地,有承包地和有住房的人大多数不愿意易地扶贫搬迁。

可以集体统一规划建房。

城乡一体化后,很多有条件的社区都会集体规划建房。对于有房屋宅基地的居民,可以用宅基地换取集体建房。 对于没有房屋宅基地的居民,一般需按集体规划建房成本价交钱购买房屋使用权,一般的无房居民,集体规划建房后是绝对不可能免费分房给你居住的,集体规划建房使用权的或得必须有偿。 好比村里面没有宅基地想建房子的人,你必须花钱购买宅基地才能申请建房,村里面是没有义务无偿分宅基地给你的,村里面只有依法批准农户建房的权利和义务。

总之,城乡一体化后,有户无房的居民说白了,主要还是要靠自己,除了低保户和贫困户可以依法申请购买经济实用房和申请扶贫安置房外,一般的居民,是没有人无偿分房给你居住的,城乡一体化后,有户无房的居民户口不受影响,没房屋也是自己想办法的。

在农村,有户无房的现象的确存在,造成有户无房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何切实破解无房户的住房问题,政府已有相应的政策出台,但农村由于各种实际情况问题复杂,难以做到完全解决,但无房户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去考虑,以得到解决的办法。

申请宅基地,无房户是农村申请宅基地的优先对象。如若村的规划已没有存量建设用地,可以要求村委会向上级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农转用审批手续。但事实上也有自身无法解决的矛盾,比如已有规划的建设用地,因无房户调剂不到土地,而自己有土地的地方,并不符合建房规划。

转让闲置农房。转让闲置农房必须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间依法进行。转让的农房必须是经过依法批准的有土地使用证或有合法用地批文的房屋。然后依法缴纳契税,依法办理过户手续,办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变更。但在实际情况中,农户闲置的农房转让的很少。

申请保障性公寓房。随着城乡一体化的推进,有的乡镇已经正在进行保障性公寓房的建设试点,保障性公寓房主要是针对住房困难群众这个群体,但离全面铺开建设还需时日。

一个同村的,有五个兄弟,老大分户没有得到房子,夫妻两人在城里打工,儿子在城里读书,根据自己家庭的实际情况,又从长远角度考虑,城乡发展会实行一体化,为解决住房问题,最后决定在城里买商品房。

(三农观察汇观察、反映三农真实情况,欢迎关注评论交流)

我就是有户无房,无关系。

城乡一体化只是协调城乡发展、统筹农村区域农工商服同步发展、减少直至消除城乡在基础设施、 社会 服务事业等多方面的差距。只是由于我国各地农村情况不一,采取的方式方法不一样、推进速度不一样,并不是简单的实行市民化,也不可能全部取消宅基地、取消农民自建房。

一、总体来看,现阶段推进城乡一体化较快的区域是城郊农村,基本以城市规划、城市发展为先导,逐步实行市民化。 这一部分大多数实行的征地拆迁、基础设施及服务设施配套为主。对于有户无房的家庭,在涉及拆迁补偿时,确实无法享受因房补偿的部分,但是可以享受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其他的相关补偿权益,不少地区也是以家庭人口来落实回迁安置房的;家庭确属困难家庭的,可以向住建部门依法申请经济适用房。对于城郊农村尚未纳入城市规划的有户无房家庭,确因生活需要需申请住房的,应向所在村委会(居委会)进行申请,并报依程序上报住建、规划等部门,获得相应的建设许可,即可进行建房。

二、对于绝大多数的农村来说说,城乡一体化更多的是进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基础服务体系建设, 比如现在提倡的城乡环卫一体化、乡村教育及卫生体系建设等,在推行城乡一体化过程中,会逐步强化中心城镇的建设、强化中心城镇的带动作用,而不是简单的直接社区化、楼房化。 对于这部分区域的有户无房群众,完全可以向所在村委会提出宅基地申请,在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依法向所在乡镇的建设主管部门提出建房申请,在取得相应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后,即可组织建房施工。

现在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的速度很快,就拿我们这儿来讲,城效周围的农户最起码有百分之八十以上都已经搬进了新居,很多人开始了半农半城、半农半工的生活。在实现这个行动的过程中,其政策的制定和行为的发生,都是由国家和政府提出措施和规划并主张实施的,所以其政策和规划的执行,就必须要建立在公平公正公义的原则上来实行,使全体农民都能共享到 社会 主义国家的优越性,都能享受到国家经济发展所带来的巨大红利。因此在执行和实行城乡化一体的过程中,必须要遵守公平公正公义的原则才行,所以地方政府在实施城乡一体化的过程中,都是本着以农民个人所拥有的宅基地的面积来换取对等的安置区的楼房住宅面积,而农民被征收的土地则是以现金的方式加以补偿。

那么问题就出来了,那些有户无房的农民该怎么办?要想解答这个问题,这首先得弄清楚是什么原因造成了这种现象的发生?

一般情况下持有农村户口的人,都会有宅基地和承包地,就是万一自己没有分得宅基地和承包地,那么自己长辈分得的宅基地和承包地按照常规来讲,自己也有使用的权利,因此在城镇化的时候,地方政府会根据实际情况,在划分新居时会适当的进行照顾。根据家庭人口的多少,通常采取的办法是在按照实有住宅面积分配以后,如果不能够满足家庭人口的居住条件,还会有廉租房和公租房提供保障。也就是政府将廉租、公租楼房全额投资建好以后,住房困难家庭可以向政府提出申请,只要能够满足住房困难的条件,政府就会提供这两种形式的租房供其使用,住户每年只需向政府缴纳很小一部分的管理费用即可。就比如我们这儿五十平米左右的房子,如果是廉租房每年是三百到四百元左右,如果是公租房每年的租金是七八百元左右,自己是完全可以承受的。

因此参照这个原则,有户无房的农民不管其原因是怎么造成的,是早先自我放弃或者是私自转让了自己的宅基地,因为已经失去了对宅基地的使用权和它所带来的利益分配的权利,因此现在肯定是不可能享受到新居无偿分配原则的。但是政府又不可能不考虑到这一部分人群的实际困难,所以如果是真正意义上有户无房的农民(实际上城市居民也可以),自己就可以通过乡镇或者是社区,向政府申请廉租房和公租房的使用权,经政府从房产管理部门查证落实其名下确无房产,并且也没有经济能力购买商品房的时候,通俗地讲,就是当政府经过审核后证实,自己名下确实无房、无车、无公司、无高于当地居民的平均收入时,就可以分配给廉租房和公租房供其使用。

我是下岗职工!是非农户口!一直靠打工生活!我没有房子,这直寄住在别人家!政府每年只给1千多块钱的住房补贴!还不够两个月的房租!哎……生活好坚难!

在农村,有户无房的现象的确存在,造成有户无房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何切实破解无房户的住房问题,政府已有相应的政策出台,但农村由于各种实际情况问题复杂,难以做到完全解决,但无房户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去考虑,以得到解决的办法。申请宅基地,无房户是农村申请宅基地的优先对象。如若村的规划已没有存量建设用地,可以要求村委会向上级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农转用审批手续。但事实上也有自身无法解决的矛盾,比如已有规划的建设用地,因无房户调剂不到土地,而自己有土地的地方,并不符合建房规划。转让闲置农房。转让闲置农房必须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间依法进行。转让的农房必须是经过依法批准的有土地使用证或有合法用地批文的房屋。然后依法缴纳契税,依法办理过户手续,办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变更。但在实际情况中,农户闲置的农房转让的很少。申请保障性公寓房。随着城乡一体化的推进,有的乡镇已经正在进行保障性公寓房的建设试点,保障性公寓房主要是针对住房困难群众这个群体,但离全面铺开建设还需时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