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8路路线-华新8路租房公寓价格
1.成都公租房有几过点
2.报建员工作总结
3.贵阳花溪经开片区公办中小学学区划分方案(2022年)
成都公租房有几过点
从2007年到目前为止,成都市中心城区绕城高速内,公租房楼盘和含有公租房的楼盘共有29个(包括已建项目和在建项目),其中锦江区6个,高新区6个,成华区13个,青羊区4个。
锦江区:
镏金岁月(锦江区东二环外牛沙路北侧),
东锦瑞苑(粮丰村六、七组)
成都市锦江区海棠路地块保障性住房项目(海棠路)
成都市锦江区三环路与海棠路交汇处地块保障性住房项目(三环路与海棠路交汇处)
华新美庐(成龙路街道办事处华新村1、2、7组)
东城美地(华新村1、2、7组)
高新区:,
高新区园区公寓(高新区合信路333号,尚雅路88号),
高新区员工公寓三期(IT大道北侧高新区合作街道办事处辖区内)
高新区公租房(IT大道北侧)
人居·锦尚天华(南三环内侧天仁路旁)
大源双河四期员工公寓(盛邦街)
大源公交B站上盖员工公寓(南华北路)
成华区:
翠林华庭(青龙乡将军碑村5、6组、东林村1组)
城投·东庐(东升社区8组)
驷马康城(驷马桥东片区1A地块)
竹林居(荆竹村4、6组)
赖家店3号地块保障性住房项目(东锦城A区)(成华区保和乡东升村四组)
赖家店4号地块保障性住房项目(东锦城B区)(成华区保和乡东升村四组)
胜天新苑(保和街道天鹅社区3、4、5组地块)
成康雅筑(龙潭街道向龙社区3、5组,鹤林社区4组地块)
隆兴雅园(成龙路街道办事处华新村1、2、7组)
成华区团结村地块保障性住房项目(尚锦城)(保和乡团结村)
翠屏北里(新山村5组)
胜天雅筑(天鹅村2、3、8组)
隆兴嘉苑(向龙村1、4组,保平村6组)
青羊区:
光华碧邻(曾命名:成都市青羊区苏坡街道万家湾社区6组保障性住房)(苏坡街道万家湾社区6组)
成都市青羊区马厂一、八组保障性住房项目(马厂一、八组,七里沟九组)
万家福地(万家湾4、5、11组,武侯区九架车村1、2组地块)
清江美庐(黄土村5、6组,中坝村5、6组)
报建员工作总结
一个报建员必须要负责好协调房地产开发前期主管部门,完善各种具体手续,保证开发计划顺利实施。下面我为你带来报建员工作总结,欢迎阅读。
报建员工作总结(一)本人自10月18日加入公司已近两个月时间,在部门领导和同事的指导帮助下,已渐渐融入了这个大家庭。对我的报建员总结,我作为一名前期报批报建专员,主要完成以下工作:
(一)业务方面
1、顺利补办盛世景园会所《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
为完善会所竣工手续,自10月份开始补办相关手续,因为涉及部门较多,加上提供的资料必须符合相关部门要求,项目发展部与工程部认真做好资料整理工作,多次与城建局、环保局、建管处和档案馆等部门协调沟通,经过不懈努力,终于在11月底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达到各项竣工资料齐备。
2、提前办理完成四期预售证工作
为配合营销部分期推出预售房源,项目发展部12月份一项重要工作是办理四期4#、13#楼预售证。根据房产局要求于12月5日递交申请资料后,几乎每天到房产局进行督促和追踪,积极与房产处人员联系沟通。在李总的协助下,最终在12月24日发证。目前已完成4#、6#、7#、8#、11#、12#、13#楼共330套预售证办理工作,确保了营销工作的顺利开展。
3、协助领导办理院后土地储备准备工作
新项目是集团X年度新开工的重点项目,前期与区国土资源局、市国土资源局、村委等进行了多次协调沟通,获取地块面积和地形地貌等信息,掌握院后村拆迁安置位置和户数等,为明年的土地摘牌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4、办理三期土地证“两证合一”
按照政府最新要求,土地证与房产证需“两证合一”,经过协调沟通和资料准备,现已完成网上注册和备案工作。
此外,还积极协调新奥燃气、城阳广电局、市政排水科等单位,正在办理四期和商务港项目天然气施工、有线电视入网施工和接入市政排水等事宜,为项目的配套施工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二)企业文化方面
11月初积极参加了第六届集团运动会,协助做好会务工作;11月中旬参与了为贵州贫困地区捐助衣物;经过近两个月的时间,在部门领导和同事的关心帮助下,已适应了新的工作环境,感觉我们这个大家庭年轻而充满活力,工作高效务实。
(三)工作经验和不足之处
1、工作经验
(1)将负责的各类前期资料建立目录,方便查阅;
(2)统计集团各项目开发数据汇总表,使各项目资料系统化,但该表仍需完善。
2、不足之处
(1)报批细节不够熟练。如办理预售证开具支票时,开户银行没有提前与房产处沟通,使用中国银行的支票比信用社支票晚一天到帐;再如领取支票的时间应在房产局领导批准后适宜。在日后的工作中应加快学习前期手续办理流程和取费标准,达到熟练掌握。
(2)协调能力仍需磨砺提高。报批报建工作经常与政府部门接触,对协调能力要求较高,平时首先要熟练掌握前期业务知识,并多向领导同事请教沟通,与政府部门沟通时注意方式方法,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
(四)X年度重点工作
1、新项目土地挂牌和前期手续报批报建工作;
2、平度项目深入调研等前期工作;
3、商务楼项目和四期项目市政配套手续办理。
项目发展部是集团房地产开发业务的“开路先锋”,而报批报建是项目发展部的重点工作,本人将扎扎实实干好本职工作,加快学习专业技能,为领导及时提供政策分析和土地挂牌信息,为在建项目做好配套手续的服务工作。在此感谢领导对本人工作的悉心指导与帮助,请领导在今后工作中严格要求,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报建员工作总结(二)今年以来,县规划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县人大的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城乡规划工作重点,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大城乡统筹力度,优化城乡空间布局、提升城市品位,强化城乡规划管理,加强规划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服务效能,有效促进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将今年以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突出重点,深化规划编制工作
充分发挥规划的龙头作用,紧紧围绕建设“生态修武、文化修武、活力修武、和谐修武”的奋斗目标,始终突出经济发展“一个主题”,牢牢地把握城乡统筹这个工作重点,高起点设计,高标准规划,深入推进规划编制工作。一是编制《修武县城乡总体规划(2015—2030)》。委托天津大学规划设计研究院进行《修武县城乡总体规划(2015—2030)》编制。目前,天津大学设计院已编制完成了《城乡人口与建设用地规模研究》、《城乡空间综合发展战略研究》、《资源承载力及环境保护发展研究》3个专题研究报告,总体规划已完成了初稿,并于9月20日在文化艺术中心第一会议室向县领导做了初次汇报,现设计单位根据会议提出的建议,正在编制纲要成果,完善说明书、文本、图纸、专题,预计12月底完成总体规划正式成果并汇报。二是编制《宁城新区政务核心区修建性详细规划》。为了加快县城发展,拉大城市框架,把宁城新区建设的更加美好,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建设战略和“设计新颖、自然气派、和谐亲民”的建设目标,委托天津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宁城新区政务核心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力争经过5年左右的开发建设,把宁城新区建设成为政务集群化发展、人居环境适宜的城市特色功能区。目前,宁城新区政务核心区规划编制工作已完成初稿,已召开领导、专家点评会议进行论证,现正在进行修订完善。三是编制《修武县完善基础设施 “十二五”规划》。为了完善我县基础设施,改善城区人居环境,委托焦作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修武县完善基础设施 “十二五”规划》,现规划方案初稿已完成。四是编制乡镇、村总体规划。按照市定目标和《县域村镇体系规划》要求,目前已完成5个乡、镇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七贤镇核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正在编制;全县34个中心村规划编制工作完成11个,全县规划基层村37个(要求完成率20%)完成15个。五是编制新型农村社区规划。根据上级安排,我局委托泛华集团、浙江大学设计院对马坊新型农村社区进行规划设计,目前已完成初步设计方案,准备上报县领导。
二、强化管理,建立健全审批制度
坚持对城市规划项目实行逐级审批和集体把关,建立健全了规划审批制度,进一步强化城乡规划的严肃性和科学性。一是建立规委会审批制度。为彻底解决城市建设档次低的状况,严格规划审批,2015年成立了修武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实行建设项目规委会审批制度,严格项目规划方案的审查。凡重点施工项目必须提交2个以上高水准、高资质设计单位的设计方案,以作为项目建设的最参者和评选,确保了城市建设出精品、出佳作。二是建立“一书两证”审核制度。始终坚持把“服务内容、办事程序、审批依据、申报材料、承诺期限和收费标准”作为公开的工作方式,专门成立行政审批事项服务科,集中办理“一书两证”,即《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切实提高了办证服务效率。今年以来,服务窗口共发放《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3份;发《建设有地规划许可证》8份,用地面积为1436亩;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84份,建筑面积353236平方米;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1份,道路管线工程办理7件。在今年全县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我局均派出人员参与选址、测量、放线等工作,为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做好了技术服务。三是建立批后管理制度。对规划建设项目实行全程管理,强化批后跟踪服务,确保规划落到实处。成立了专门规划执法队,对建筑实行专职巡逻监察,严肃查处各类违法建设行为,实行严格规范的规划控制,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查处各类违法案件共计20起。四是建立规划公示制度。为保证规划许可的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公众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利益,将建设矛盾暴露和处理在规划许可之前,减少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因建设矛盾而造成停工等损失,凡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涉及到公众和利害关系的建设项目,均实行批前、批后公示,公示采用在建设项目现场制作公示牌方式,对规划许可内容、期限等内容进行公示,充分征求公众和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并对收集的意见进行归纳整理,作为规划许可依据之一。
三、规范管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总体规划建设的要求,注重加大对小区、道路、供排水、绿化等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建设要求,注重在环境设计上下功夫,努力彰显我县地域文化城市品味。一是实施了云台华庭、华公馆(二期)、亿祥东郡等小区的选址定位,严格按照县城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来实施,并按要求进行了项目批前公示和批后公示,做到了选址定点到现场,放线、验线到现场。二是完成了电业局、公安局、农信社、交通局、移动公司等六家单位迁建宁城新区的选址定点工作。现六家单位规划方案已基本完成,正在进行项目开工的前期准备工作;完成了县烟草局、县民政局老年公寓、县药监局、城关派出所四个单位的迁建工作,现项目已完成并投入使用;实施了西门村改造项目,为老城改造做好了规划服务工作;实施了影剧院改造项目,现项目正在进行拆迁工作,规划方案已确定。
四是加大力度,强化规划执法管理
一是召开动员大会。10月20日在县政府议事厅召开了全县集中打击私搭乱建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动员大会,专门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集中整顿活动时间、工作重点、成员单位工作责任及要求等内容。本次集中打击私搭乱建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从10月20日开始,到明年元月10日结束,共安排三个月时间,分宣传动员、全面排查、集中整治、总结验收四个阶段实施。
通过集中活动,整顿一批无序建设项目,清理一批违法建设工程,切实加强城乡规划管理,使全县各项建设工程步入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运行轨道。二是建立联合执法队。为保证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县政府办牵头,从规划局、住建局、国土资源局、公安局、城管局、电业局、抽调精干人员21名,组成打击私搭乱建违法行为联合执法队,加大违章违法建设的打击和处置力度,做到发现一起,处置一起,拆除一起。目前,联合执法队已对3个违法建筑进行拆除,对15个违法建设工程下达了《责令停止规划违法行为通知书》。三是强化宣传造势。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标语、印发宣传册、悬挂横幅、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大张旗鼓宣传城乡规划的方针政策,切实把广大群众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发展战略上来,在全县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为城乡规划工作的顺利实施打下坚实基础。
五是强化培训,着力打造精品团队
为提高规划管理工作与社会接轨,我局注重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业务知识培训,把每周五定为全局集中学习日,要求每个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内容,并定期进行业务知识测试,使每个人做到业务精通,人人成为规划行家里手。9月中旬份组织中层以上参加市规划局举办的执法业务知识培训班,使中层以上干部全面接触和掌握执法程序,同时对全局干部职工不定期进行法律法规培训,使每个人都精通执法程序并参与执法,每位职工都划分有责任路段,真正做到人人参与规划,人人参与执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下步工作安排
1、完成《修武县城乡总体规划》、《宁城新区政务核心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对《修武县完善基础设施 “十二五”规划》进行调整;
2、完成市定目标确定的任务,完成8个乡镇、34个中心村和8个基层村规划编制工作;完成七贤镇核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
3、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对私搭乱建以及超标准占道情况进行严厉打击;
4、积极配合县委、县政府完成基础设施建设的放线、验线、测图等工作;
报建员工作总结(三)今年以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市城建工作和区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三好发展战略,以市里下达的目标考核任务为中心,以争创全市一流工作业绩为目标,全局上下齐心协力,团结拼搏,全年工作取得了较好地成绩。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概述
(一)、城建工作情况
1、加大力度掀起旧城提质改造热潮
今年旧城提质改造3.12公里,涉及4个街道一个乡镇,共25个社区一个广场,重点为辖区内的老厂区、老城区、老市场等三老区域。其中,北片北起建湘厂,南至京广铁路,西起衡机里,东至苗圃街道;中片北起东风南路,南至湘江,西起龙家坪路,东至415卫校;南片北起湘江三桥,南至华联社区南、西起华联社区西,东至京广铁路。改造工作于10月初完工,共投资3020万元,实现了改造区域内路平、沟通、灯亮、美化。其中,拆违近37万平方米,力度前所未有,尤其是冶金街道、扶小里社区、金泉路等,不仅拓宽了路面,而且打通了多个消防通道。
同时按照市住建局安排,我局联合街道社区,安排专业人员,对城区需要新建五小设施(小绿地、小广场、小停车场、小公厕、小健身场)的情况详细摸底并建立台账。高标准、高起点进行统一规划设计,突出珠晖特点,涉及粤汉、东风、冶金、广东、苗圃五个街道共21处,改造面积4930平方米。锦上添花,极大的丰富了城区基础设施提质改造成效。
按照市政府进一步提升城区基础设施建设的工作安排,8月份我局组织专业人员对城区湘江东路、东风南北路、东风支路、湖北路、光明街、临江路、湖南路、玉麟路、粤汉路、广西路、广东路共11条主次干道人行道进行了多次详细摸底,核实主次干道人行道维护改造、果皮箱配置和机动车非机动车车辆停车位以及绿化的工程量。9月份对东风北路曲园酒楼旁近80米的人行道进行了全面提质改造,效果受到了市政府的充分肯定,对我区下步人行道全面提质改造提供了样板。目前,东风支路、湖南路、玉麟路、粤汉路和广西路已完成改造,湘江东路、湖北路、光明街、临江路、广东路正在施工,除东风南北路外预计将于10月底全面完成。
在区双联双争大走访活动中,我局就汇总的17个主要亟待解决的城建问题,结合其他走访收集到的城建问题,第一时间安排专业人员实地勘察,针对性的形成解决方案,在区政府的部署下,安排专业施工队伍进场施工,于5月底全部解决到位,受到了居民的热忱感谢。
2、全面出击打造环境优美宜居城区
在今年初的城市绿化周活动中,结合通道绿化活动,在我区茶金路、海联路、东木路、白鹭湖路、原107国道等乡镇主次干道周边以5米为间距种植直径12公分的樟树5000余株,种植面积达120公里,投资金额500万元,完成全市通道绿化任务一半以上。在财金工业学院种植桂花540株、樟树320株、桃花树260株、樱花树340株、柳树210株、杨树203株、红叶石楠310株、灌木㎡。旧城提质改造中,东阳渡华兴小区投资97.8万元,绿化面积9600平方米;五小设施投资128.48万元,绿化面积10900平方米。
3月初,针对城区7个街道存在的枯树、危树、淘汰树种,我局进行了全面摸底清查。通过街道社区上报、局绿化办现场核查,初步确定了88棵亟待处理的树木,其中:苗圃街道81棵,东风街道4棵,粤汉街道2棵,广东路街道1棵。这些树木大多都是居民小区内的枯树,经虫蛀等原因,造成亡,随时都有倒塌的可能,对周边居民的安全产生了极大的威胁。局领导十分重视,针对摸底情况,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88棵危树于五月底已经全面清除。
10月份,我局对全区主次干道两侧的绿化带进行了全面摸底,拟对空、荒、少的花坛进行土质改良、重新翻种,计划提质改造面积约8926.13平方米。目前,已完成东风北路绿化带提质改造200多平方米,待设计方案经市政府批复后,将全面推进,预计11月20日左右完工。
3、多措并举确保住房保障全面覆盖
今年初,我局继续做好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新增对象的资料核查和审批工作,为租赁对象办理《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资格证》,并对之前办理的租赁补贴对象资料进行了一次全面的复核清理,凡是资料不全和住房收入超标的对象一律取消租赁补贴发放,严格落实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准入、准出机制,把住审批关。截止第三季度,全区共发放廉租补贴3369户,新增补贴对象301户,已提前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全年3250户、新增100户任务。
加快廉租房、公租房建设。市本级坐落我区的廉租房、公租房项目有两个:珠安家园和衡州家园,为和续建项目。珠安家园征地和拆迁工作均已完成,衡州家园征地工作已完成,一标房屋已拆迁,二标房屋正在谈判当中,不直接影响工程施工。两个项目的工程建设由市城建投负责,目前,珠安家园已有20栋房屋立体竣工;衡州家园钻探、土地平整工作已完成,规划设计也调整到位,下步将启动房屋基础建设。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顺利推进。全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职能于6月初正式明确由区民政局移交至我局,经过充分调查摸底,今年10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指标分配如下:和平乡:2户;酃湖乡:18户;东阳渡镇:58户;茶山坳镇:13户;金甲岭农场:1户;衡州路街道:10户。100户中,五保户占4户,低保户占26户,贫困残疾人占4户。其中,新建91户,修缮加固9户。目前,100户都已全面竣工。
在全区范围内进行广泛调查摸底,深入了解旧城区和棚户区改造的现状及难易程度。根据确定的改造思想,我局编制了全区直管公房分布情况表和棚户区改造项目库,待市政府改造规划和政策出台后,我区将把省、市关于旧城区及棚户区改造的优惠政策给足、给到位,尽最大可能提高新建居民区环境质量,提升我区城区形象。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1、领导亲力亲为狠抓责任,为全局工作定好了调子。为了抓好每年的绿化工程、住房保障、旧城提质改造等多项工作,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人大、政协监督支持,均成立了由区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工作领导小组,并研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分工责任。尤其是在旧城提质改造工作中,为了层层夯实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程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实行了领导联点包干责任制,每个标段都由一名局班子领导和一名施工员具体负责,全天候坚守岗位,负责矛盾协调、质量监督和进度督办,切实做到一个项目,一套班子,一抓到底,同时,坚持每周六定期召开通报会,不定期召开调度会,协调解决问题,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
2、整合多方力量科学监管,为工程质量把好了关口。在旧城提质改造过程中,区委、区政府坚持把小工程当作大项目来抓,严格按照程序办事,紧扣质量不放松,真正做成民心工程、优质工程、形象工程,让改造成果惠及千家万户。一是严格实行工程招投标。组建招投标组,由区纪委、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发改局、住建局全程参与监督,经过严格审核,选择有资质、符合需要、专业素质高的施工队伍。二是严格落实施工标准化。由区住建局牵头,主管领导和施工员对施工单位进行现场监督,施工必须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图进行标准化施工,确保工程实体厚度、水泥标号、路面的平整度和坡度都符合改造标准,对违反施工程序和达不到质量要求的改造工程坚决要求返工。三是严格做好验收合格化。邀请政协和人大代表、群众代表等多方人员,组织成立督查小组,对工程质量进行严格把关,对施工作业进行不定期监督,并参与完工后的工程验收工作,以各方不同的视角审查工程的合格率、满意度。
3、全力打造精品示范片区,为以点促面铺好了基石。在今年旧城提质改造中,以突出重点、以点促面为基本战略,做到工作有重心,任务有轻重,成果有亮点。打造了华新小区、冶金、扶小里社区等一批示范工程、亮点工程,实现旧城改造工程进拆迁户安置区、进企业生产区、进铁路居民区和老城区居民社区。在改造中,充分考虑小区居民的日常需求,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针对部分改造区的实际情况,在小区内增设篮球场、健身场和休闲区,使居民在整洁的环境中又多了一项健身和休闲的好去处。
4、竭力满足群众合理诉求,为民生工程树好了口碑。在提质改造工作中,坚持人性化设计和文明施工相结合的原则,既坚持工程设计标准,又积极照顾社区居民的诉求。一是施工前主动征求并采纳群众的合理化建议,将通往居民家门口的小道一并改造,方便居民出行,如安居里路和安全里路将水泥路面直接铺到了每户家门口;二是施工中尽量考虑群众生活和出行需要,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合理控制施工时间,避免使用大功率、大分贝器械,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如荷花坪下水道改造,由于路面开挖深度达4米,为保证安全在整个路段设置隔离带,悬挂警示灯,并安排专人早晚巡逻,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三是把一些方便群众又力所能及的配套建设,采用跨一步、带一把的方式尽量帮助解决,满足社区居民对改善社区环境的要求,如对泉溪村路四周的围墙和居民煤房刷墙漆、油漆,重整小区花坛等。除此之外,对日常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且亟需解决的问题,我们积极向市政府反映并争取资金,尽力给予帮助和解决,如投入资金33.8万元,对计划外的东风南路茅坪粮库、实验小学门口、泉溪村小学路口、东风北路14号、安居里58号等下水道进行疏浚改造;投入35万元,对建湘路(计划外)实施彻底改造,共铺设沥青300米,安装路灯20盏,彻底改善路面状况,打通了通往建湘厂、气象团、衡机里一片的道路瓶颈;向市政府争取为未列入计划的和平小区和苗圃路安装了24盏路灯,投入资金50万元。通过建设工作者的日夜苦干,百姓门前的路铺平了,窗外的灯点亮了,马路不堵车了,下雨不积水了,城市变漂亮了,百姓交口称赞,积极拥护改造工作,并多次送锦旗、送喜报感谢区委、区政府。
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管理体制存在问题。
1、铁路地区权责明确的问题。我区苗圃街道所辖面积4.76平方公里,下辖社区11个,常住人口5.9万,其中铁路职工及家属约4万,占总人口的70%,是我区的大街道,也是典型的铁路街道。随着铁路系统全面改制,铁路分局和铁路办事处相继撤离,该街道基础设施建设严重不足,城市管理力度大大削弱,特别是光明街的管理,尽管市政府前几年对该道路进行了彻底改造,但由于苗圃地区城建管理职能没有明确,造成该路后期维护管理缺失。目前,对出现的道路破损、下水道堵塞、井盖缺失等需要维护的问题,居民向地方政府反映,要求政府给予解决,但该地区权属主体属于铁路部门,市政设施的管理维护由地方政府负责,权属与职责不统一。且对苗圃地区进行提质改造的过程中,居民不理解、不配合的情况也时有发生。为解决这一混乱状况,全面优化人居环境,建议尽快将苗圃地区城建城管和环卫职能移交给地方政府,理顺管理体制,彻底改变苗圃地区的现状。
2、排水设施建设管理的问题。近几年,因排水设施不完善出现下水道堵塞、淤积的问题较多。在改造维护中,由于监管不到位且开发商对配套设施建设不够重视,没有按照规划设计施工,造成有的开发项目排水设施功能不完善,与周边排水系统不协调,极易发生下水道阻塞,给居民生活带来不便。原本该问题应该由开发商出面解决,但由于有的项目时间长了,开发商找不到,或者找到了,开发商推托不管,老百姓只好找当地政府解决,这给我局工作增加了难度。因此,我们建议在城建项目开发建设中,能否发挥城区政府的作用,规定凡在珠晖区开发的建设项目,由区住建局协助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参与项目排水设施建设的管理,项目竣工组织工程验收时,确定城区住建局签具意见后再报送市直相关部门审批,这样能更好地确保新建项目设施的配套完善,减少种种矛盾的出现给区级政府造成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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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花溪区第一实验学校
1.云凯居委会:纺纱厂、3535厂小河住宅区,中海城市花园、云凯熙园、原四十四家属楼、元琦林居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
2.黄河居委会:电机厂二福利、贵柴厂二福利、黔江厂住宅区,榕筑平安小区、黔江名典、十里江南、江南苑、家和花园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
3.长江居委会:华烽厂住宅区、安置楼、乐街小区、小罗街砖厂、规划楼、西秀小区、雅泽酒店、华榕商住楼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
4.浦江居委会:转盘方源小区、农行宿舍住宅区持有我区户籍的居民子女。
5.香江居委会:碧园花城、德天国际新城(大糖果)小区、电机厂西区宿舍、龙湾国际二期住宅小区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
6.瑞和居委会:动力厂、螺栓厂生活区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
7.万科居委会:恒大翡翠华庭住宅小区;恒森自在城住宅小区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
8.黔江居委会:宏明大厦住宅小区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
二、万科第一小学
万科居委会:万科金域华府住宅小区、万科大都会住宅小区、万科花城住宅小区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
三、花溪区第四小学
1.清水江居委会:西工厂、永红厂、青山小区、三○○医院、南山高地、大兴商厦、金榕大厦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
2.浦江居委会:麦兆住宅小区、强星商住楼、东方公寓、沙子坡宿舍、黄埔国际住宅小区、亚青城住宅小区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
3.淮河居委会:华田清水湾、榕筑二期、城、三江小区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
4.锦江居委会:管委宿舍、榕筑一期、香港城、中兴苑、贵航大院、邮政公寓、科技综合楼、翡翠新村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
5.一鸣宽城住宅小区、周家寨村、红艳村持有我区户籍的村(居)民子女。
四、花溪区漓江小学
1.原五山社区、北门社区、滨河社区:矿山厂住宅区、上河城、大寨村府里庄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
2.原漓江社区:小河镇大寨政府大寨宿舍、防疫站宿舍、漓江花园、鑫荣花园、楠竹花园、金碧湾、供电分局宿舍、教师公寓、汇景苑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
3.兴隆居委会:兴隆城市花园、兴隆苑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
4.航天园居委会:三六一住宅区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
5.场坝村、大寨村、月半湾住宅小区、中院村持有我区户籍的村(居)民子女。
6.矿山居委会:润德居住宅小区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
五、花溪区第五小学
1.香江居委会:香江花园、永诚明彩居、龙湾国际一期、长城嘉苑、银桥小区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
2.浦江居委会:榕贵大厦、华新公寓、金厦地产食品大楼宿舍、经贸大厦等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
3.淮河居委会:卓越经商、卓越时代大厦、铭星小河印象、榕筑鲜花广场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北大资源缤纷广场住宅小区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
4.黄河路以西大坡村持有我区户籍的村(居)民子女。
5.淮河路持有我区户籍的散居户。
6.部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六、花溪区第九小学
1.毛寨村持有我区户籍的村(居)民子女。
2.原松花江社区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含王武监狱、汽改厂住宅区住户子女等)。
3.原枫阳社区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含枫阳厂住宅区住户子女等)、美城新都住宅小区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
4.松花江路持有我区户籍的散居户。
5.部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七、花溪区浦江小学
1.盘江居委会:轴承厂住宅区、盘江花园、紫竹苑、金竹苑、奥运花园、阳光嘉园、瑞强居、安居楼、紧固件厂家属区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
2.浦江居委会:浦江名典、市二十五中教师楼、电杆厂住宅区、供销社、建行宿舍、浦江路政府宿舍、海办宿舍、电机厂一福利、贵柴厂一福利等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万科花样住宅小区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
3.大坡村四组、五组村民子女。
4.部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八、花溪区第三实验学校
1.中曹居委会:中建四局施工公司、工程机械厂住宅区,东方小区、凯宏苑商住楼、西站沿线附近住宅区持有我区户籍的居民子女、美林谷住宅小区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
2.小屯路、中建四局二公司住宅区持有我区户籍的散居户。
3.尖山村、龙王村持有我区户籍的村(居)民子女。
4.从上水村及董家堰村的麦达寨、麦翁寨户籍迁往腾龙湾小区居住的村居民子女。
5.户籍迁入腾龙湾小区的居民子女。
九、花溪区金竹民族学校(小学部)
1.原金龙社区(不包括农科院)、金溪社区和滥泥村持有我区户籍的村(居)民子女、碧桂园贵阳1号住宅小区、贵安大道回迁安置小区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
十、小孟工业园区第一小学
1.王宽村村持有我区户籍的村(居)民子女、王宽安置小区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
2.丰报云村持有我区户籍的村(居)民子女。
3.陈亮村持有我区户籍的村(居)民子女。
4.翁岩村持有我区户籍的村(居)民子女。
5.部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十一、花溪区第二实验学校
1.红林公司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含143厂住宅区住户子女)。
2.王武村户籍的村(居)民子女。
3.时代家园(小孟公租房)安置小区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
4.部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十二、花溪区第六小学
1.洛解村持有我区户籍村民子女。
2.珠江居委会:珠江湾畔、小城故事、德盛园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
3.瑞和居委会:瑞和家园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
4.长江居委会:华榕商住楼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
5.部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十三、花溪区华阳小学
1.华阳居委会:华阳厂住宅区、中兴华阳花园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
2.大兴居委会:中兴世家、大兴星城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
十四、花溪区第八小学
1.珠显村持我区户籍的村(居)民子女。
2.盘江居委会:阳光嘉园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
3.部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十五、花溪区第十小学
1.部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十六、花溪区第七小学
1.部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十七、花溪区第十三小学
1.金山村持有我区户籍的村(居)民子女。
2.部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十八、花溪区第十四小学
1.竹林村持有我区户籍的村(居)民子女。
2.部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十九、花溪区第十七小学
1.付官村持有我区户籍的村(居)民子女。
2.部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二十、贵阳市第三十四中学
1.清水江居委会:西工厂、永红厂、青山小区、三○○医院、南山高地、大兴商厦、金榕大厦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
2.浦江居委会:麦兆住宅小区、强星商住楼、东方公寓、沙子坡宿舍、黄埔国际住宅小区、亚青城住宅小区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
3.淮河居委会:卓越经商、卓越时代大厦、铭星小河印象、榕筑鲜花广场、华田清水湾、榕筑二期、城、三江小区、北大资源缤纷广场住宅小区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
4.锦江居委会:管委宿舍、榕筑一期、香港城、中兴苑、贵航大院、邮政公寓、科技综合楼、翡翠新村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
5.原漓江社区:小河镇大寨政府大寨宿舍、防疫站宿舍、漓江花园、鑫荣花园、楠竹花园、金碧湾、供电分局宿舍、教师公寓、汇景苑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
6.兴隆居委会:兴隆城市花园、兴隆苑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
7.原五山社区、北门社区、滨河社区:矿山厂住宅区、上河城、大寨村府里庄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
8.航天园居委会:三六一住宅区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
9.大寨村、月半湾住宅小区、中院村持有我区户籍的村(居)民子女。
10.原市三十八中初中部招生范围:
(1)场坝村、红艳村、王宽村、毛寨村、周家寨村、陈亮村、翁岩村持有我区户籍的村、居民子女。
(2)原松花江社区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含王武监狱、汽改厂住宅区住户子女)。
(3)原枫阳社区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含枫阳厂住宅区住户子女等)、美城新都住宅小区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
(4)王武路持有我区户籍的散居户。
(5)原红林社区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含143厂住宅区住户子女)。
(6)王武村、丰报云村、付官村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
11.一鸣宽城住宅小区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
12.时代家园(小孟公租房)安置小区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
13.王宽安置小区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
14.矿山居委会:润德居住宅小区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
二十一、花溪实验中学
1.云凯居委会:纺纱厂、3535厂小河住宅区、中海城市花园、云凯熙园、原四十四家属楼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
2.黄河居委会:电机厂二福利、贵柴厂二福利、黔江厂住宅区,榕筑平安小区、黔江名典、十里江南、江南苑、家和花园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
3.长江居委会:华烽厂住宅区、安置楼、乐街小区、小罗街砖厂、规划楼、西秀小区、雅泽酒店、华榕商住楼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
4.珠江居委会:珠江湾畔、小城故事、德盛园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
5.盘江居委会:轴承厂住宅区、盘江花园、紫竹苑、金竹苑、奥运花园、阳光嘉园、瑞强居、安居楼、紧固件厂家属区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
6.浦江居委会:浦江名典、榕贵大厦、华新公寓、金厦地产、转盘方源小区、电机厂一福利、贵柴厂一福利、电杆厂住宅区,供销社、建行宿舍、浦江路政府宿舍、海办宿舍,食品综合楼、经贸大厦、转盘农行等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
7.瑞和居委会:动力厂、螺栓厂生活区,瑞和家园、市二十五中教师楼。
8.华阳居委会:华阳厂住宅区、中兴华阳花园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
9.香江居委会:香江花园、永诚明彩居、碧园花城、德天国际新城(大唐果)小区、龙湾国际、长城嘉苑、银桥小区、电机厂西区宿舍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龙湾国际(二期)住宅小区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
10.珠显村、洛解村、大坡村持有我区户籍的村(居)民子女。
11.大兴居委会:中兴世家、大兴星城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
12.万科居委会:恒森自在城住宅小区、翡翠华庭住宅小区、万科金域华府住宅小区、万科花城住宅小区、万科大都会住宅小区、万科花样住宅小区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
13.黔江居委会:宏明大厦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
二十二、花溪区第四实验学校
1.中建四局二公司住宅区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
2.平桥社区:西站沿线附近住宅区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
3.中建四局施工公司、工程机械厂住宅区,东方小区、凯宏苑商住楼、西站沿线附近住宅区持有我区户籍的居民子女。
4.小屯路、中建四局二公司住宅区持有我区户籍的散居户。
5.尖山村、龙王村持有我区户籍的村(居)民子女。
6.上水村及董家堰村的麦达寨、麦翁寨户籍迁往腾龙湾小区居住的村(居)民子女。
7.部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8.腾龙湾住宅小区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
9.美林谷住宅小区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
二十三、金竹民族学校(初中)
1.原金龙社区(不包括农科院)、金溪社区、金山村、竹林村、滥泥村持有我区户籍的村(居)民子女、碧桂园贵阳1号住宅小区、贵安大道回迁房安置小区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
2.部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二十四、贵阳市第三十六中学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特别说明
以下“持有我区户籍”指花溪片区、经开片区的户籍,且在该划片招生服务范围内的户籍。
新建住宅小区配建教育设施的,符合条件的业主适龄子女原则上在配建学校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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