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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庆市南岸区隔离费用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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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石樵坪人家公租房怎么走

重庆曾家租房最新价格-重庆曾家租房信息

公交线路:轨道交通2号线 → 轨道交通3号线 → 186路,全程约33.9公里

1、从重庆市步行约600米,到达曾家岩站

2、乘坐轨道交通2号线,经过1站, 到达牛角沱站

3、步行约280米,换乘轨道交通3号线

4、乘坐轨道交通3号线,经过14站, 到达大山村站

5、步行约200米,到达渝南大道站

6、乘坐186路,经过8站, 到达樵坪人家小学站

7、步行约110米,到达石樵坪人家公租房

重庆市南岸区隔离费用政策

国庆将至,大家游玩的同时要尽量注意防护!否则需要集中隔离那就得自掏腰包了~

近日,“长寿发布”公告长寿区自2022年9月21日零时起,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收取一定食宿费用。

收费的其实不只有长寿区,重庆渝北、沙坪坝、涪陵等区,也已对集中隔离场所实行收费管理↓↓↓

那么各个区集中隔离的收费标准是多少?哪些人群能申请减免政策?看完本文你就有数了!

长寿区

据“长寿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加强集中隔离点规范管理,经长寿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在长寿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在集中隔离期间收取一定的食宿费用。

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收费标准晏家二期公租房隔离点:300元/人/天(含餐费60元/人/天)。隔离酒店:房费按征用酒店协议的客房价格进行收取,餐费按60元/人/天收取。

收费时间自2022年9月21日零时起开始计收,入住时由所在隔离点(酒店)一次性进行预收,解除隔离时进行统一结算。

收费对象在长寿区集中隔离场所隔离管控的人员。

费用减免对象为体现疫情防控人文关怀,结合长寿区集中隔离场所管理实际,对遵守疫情防控政策,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减免隔离期间食宿费用:

拥有长寿区户籍的人员;

在长寿区实际工作并缴纳社保的人员;

在长寿区购房或实际居住并能提供居住证明(居住证)的人员;

医生、学生(在长寿区就读或直系亲属符合上述三类情形之一的);

上级发布政策要求新排查某地区时,已在长寿区且需要集中隔离的人员;

其他经认定可实行费用减免的人员。

符合费用减免的对象,向隔离场所工作专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隔离场所工作专班核查属实后,予以费用减免。

工作要求

集中隔离对象入住的隔离场所,由隔离点管控组统一安排,隔离人员应按规定支付由个人承担的相关费用,拒不支付的或以虚假资料骗取减免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对单位集中承接实施集中隔离的,实行一事一议。

渝北区

据重庆市渝北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消息,为进一步规范渝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集中隔离酒店管理,决定自2022年6月1日起,对在渝北区集中隔离酒店隔离管控的人员收取食宿费用。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收费对象

在渝北区集中隔离酒店隔离管控的人员。

收费标准

集中隔离酒店原则上按住宿费300元/天/间、餐饮费100元/天/人的标准收取费用。

隔离酒店房价高于该标准的,超出部分不再收取;低于该标准的,按实际价格收取。

收费方式所有隔离人员在入住隔离酒店时,通过扫描酒店缴费二维码预缴费用,解除集中隔离时统一结算,并开具正式发票。

费用减免对象下列四种对象予以申请费用减免:

拥有渝北户籍的人员;

在渝北辖区工作的人员;

在渝北辖区购房的人员;

其他经认定可实行费用减免的人员。

符合上述费用减免的对象,向酒店工作专班提供相关证明,由酒店工作专班交相关部门核查属实后,予以费用减免。

以上减免范围均不含两江新区直管的鸳鸯、人和、天宫殿、翠云、大竹林、礼嘉、金山、康美8个街道。

其他事项

境外来渝返渝人员收费按原标准执行。被隔离人员拒不支付费用或以虚假材料骗取减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沙坪坝区

据沙坪坝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消息,为有效防范疫情传播风险,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保障集中隔离点正常运转,经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对在沙坪坝区集中隔离管控的人员收取食宿费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收费对象

在沙坪坝区集中隔离场所隔离管控的人员。

收费标准

住宿费不超过300元/人·天。

根据不同隔离场所条件确定,其中收费高于300元/人·天的,按300元/人·天收费;低于300元/人·天的,按入住隔离场所实际收费标准执行,相关费用由隔离场所与被隔离人员据实结算。

被隔离人员餐费按不超过80元/人·天执行,根据不同隔离场所订餐标准确定

收费方式

所有被隔离人员在入住隔离场所时,通过扫描隔离场所缴费二维码预缴费用,解除集中隔离时统一结算,多退少补。

费用减免对象

为体现疫情防控人文关怀,结合我区集中隔离场所管理实际,对遵守疫情防控政策,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减免隔离期间食宿费用:

沙坪坝区户籍人员;

在沙坪坝区实际工作并缴纳社保人员;

在沙坪坝区实际居住并能提供居住证明(居住证);

医生、学生(在沙坪坝区就读或直系亲属符合上述三类情形之一的);

上级发布政策要求新排查某地区时,已在沙坪坝区且需要集中隔离的人员;

其他经认定可实行费用减免的人员。

符合费用减免的对象,向隔离场所工作专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隔离场所工作专班核查属实后,予以费用减免。

以上减免范围均不含高新区直管的西永、虎溪、香炉山、曾家等4个镇街。

执行时间:2022年6月2日零时起。

其他事项

境外来(返)区人员收费按原标准执行。

隔离人员拒不支付费用或提交虚明材料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高新区

经重庆高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在重庆高新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在集中隔离期间收取一定的食宿费用。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收费标准

佳和西郡隔离点:200元/人/天(含餐费60元/人/天)。

隔离酒店:房费按征用酒店协议的客房价格进行收取,餐费另计标准同上。

收费时间

自2022年6月3日零时起开始计收,入住时由所在隔离点(酒店)一次性进行预收,解除隔离时进行统一结算。

收费对象

在重庆高新区集中隔离场所隔离管控的人员。

费用减免对象

为体现疫情防控人文关怀,结合高新区集中隔离场所管理实际,对遵守疫情防控政策,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减免隔离期间食宿费用:

拥有重庆高新区直管园所辖3街7镇(西永街道、虎溪街道、香炉山街道、曾家镇、白市驿镇、走马镇、含谷镇、巴福镇、金凤镇、石板镇)户籍的人员;

在高新区直管园实际工作并缴纳社保的人员;

在高新区购房或实际居住并能提供居住证明(居住证)的人员;

医生、学生(在高新区就读或直系亲属符合上述三类情形之一的);

上级发布政策要求新排查某地区时,已在高新区且需要集中隔离的人员;

其他经认定可实行费用减免的人员。

符合费用减免的对象,向隔离场所工作专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隔离场所工作专班核查属实后,予以费用减免。

工作要求

集中隔离对象入住的隔离场所,由隔离点管控组统一安排,隔离人员应按规定支付由个人承担的相关费用,拒不支付的或以虚假资料骗取减免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对单位集中承接实施集中隔离的,实行一事一议。境外来渝返渝人员收费按原标准执行。

涪陵区

据重庆市涪陵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消息,决定自2022年6月1日起,对在涪陵区集中隔离点隔离管理的人员收取相关费用。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收费对象

在涪陵区集中隔离点隔离管理的人员。

收费标准

集中隔离酒店原则上按住宿费280元/天/间、餐饮费60元/人/天的标准收取费用。

隔离酒店房价高于该标准的,超出部分不再收取;低于该标准的,按实际价格收取。

收费方式

所有隔离人员在入住隔离点时,通过扫描酒店缴费二维码预缴费用,解除集中隔离时统一结算,并开具正式发票。

费用减免对象

下列四种对象予以费用减免:

拥有涪陵户籍的人员;

在涪陵辖区工作的人员;

在涪陵辖区购房的人员;

其他经认定可实行费用减免的人员。

符合上述费用减免的对象,向隔离点工作专班提供相关证明,由隔离点工作专班交相关部门核查属实后,予以费用减免。

其他事项虽符合费用减免条件,但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费用自理:

境外来涪返涪人员。

不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近期有重点地区和时段旅居史、经停史来涪返涪,未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备,后经排查到需要集中隔离的人员。

违反隔离管理规定导致隔离时间延长的人员。

费用自理项目包括在集中隔离期间产生的交通、食宿、检测、消毒、医药等相关费用。

被隔离人员拒不支付费用或以虚假材料骗取减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南岸区、万州区

南岸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针对市外来区返区人员,万州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针对区外来(返)万人员,要求:

对不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有重点时段和地区旅居史、经停史人员没有第一时间主动报备,后续被排查到需集中隔离的人员,在集中隔离期间产生的食宿费用由个人承担;被纳入居家隔离的人员不遵守居家隔离管控规定的,一律转为自费集中隔离;对不主动报备、故意隐瞒行程、不服从疫情防控管理要求,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江北金源广场离九龙坡区公租房有多远

公交线路:615路 → 轨道交通1号线 → 264路 → 287路区间,全程约50.7公里

1、从金源时代购物广场步行约750米,到达北滨路灯巢站

2、乘坐615路,经过5站, 到达两路口站

3、步行约240米,到达两路口站

4、乘坐轨道交通1号线,经过18站, 到达大学城站

5、步行约100米,到达轨道大学城站

6、乘坐264路,经过11站, 到达曾家站

7、步行约10米,到达曾家老街站

8、乘坐287路区间,经过2站, 到达金凤路口站

9、步行约720米,到达金凤佳园公租房

公交线路:615路 → 轨道交通2号线 → 297路 → 406路外环,全程约54.7公里

1、从金源时代购物广场步行约750米,到达北滨路灯巢站

2、乘坐615路,经过4站, 到达牛角沱鑫隆达站

3、步行约580米,到达牛角沱站

4、乘坐轨道交通2号线,经过16站, 到达刘家坝站

5、步行约130米,到达轨道刘家坝站

6、乘坐297路,经过27站, 到达西彭汽车站

7、乘坐406路外环,经过3站, 到达桥凼村站

8、步行约980米,到达西彭公租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