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州哪里租房便宜点?

2.2020厦门各区疫情管控措施

广州哪里租房便宜点?

宦溪西路-宦溪小区租房信息

首先看你是哪个区的,一般城中区租房子是最便宜的。然后在筛选哪个村离公司上班最近的,就可以去找一下。

广州市区有139个“城中村”,分布在5个老城区,即天河区(28个)、海珠区(20个)、白云区(58个)、芳村区(17个)、黄埔区(16个)。

截至2003年底,“城中村”常住户籍人口30多万,加上外来暂住人口,人口规模超过100万。

天河区:龙洞 石牌、新市、康乐、冼村、员村、程介村、谭村、龙洞、柯木塱、猎德村、上社、棠东 等

海珠区:有五凤 瑞宝 赤岗 大塘 石溪 沥窖、康乐村、鹭江村等

白云区:棠下村、棠溪村、柯子岭、松柏村、三元里、瑶台村、永泰村、陈田村、江夏村、沙涌村、京溪村、梅花园

芳村区:东教南村、葵蓬洲、龙溪中路、龙溪西路、龙溪南村、步窖、增窖、海北、东石、东联、西埔、罗冲围、窖口等

黄埔区:黄村、前进村、宦溪村、石溪村、珠村、小新塘、沐陂、凌塘、莲溪、潭村

2020厦门各区疫情管控措施

厦门各大区域开始有新的管理措施,最近一段时间是不建议大家随意出行的,相关管制措施也是有关于这一方面的管控,不同区域的小伙伴可以看看下面具体的管控措施哟。

泉州丰泽区

丰泽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一线指挥部通告

(第10号),包括了外卖、快递等多项管理新举措。

2020年2月4日16时起至2月18日24时,丰泽区请全区居民群众自觉做好居家防护措施,尽量减少外出。除采买生活必需品、生病就医、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在保障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上班的人员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规定正常上班),其他人员尽量不要外出。外出人员应按规定落实戴口罩等基本防护措施。外出采买人员(原则上每户1人)不扎堆购物,不聚众聊天,不逗留闲逛,采购完生活物资后即刻归家。

对省外疫情重点区域进入丰泽区人员一律劝返,如执意入境者,必须隔离观察14天。

区内人员一律不去该区域,若执意外出又返回者一律隔离观察14天。泉州市外返回人员一律在1小时内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报告、登记。居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一律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告。

快递、外卖行业一律实行“无接触配送”,加强配送安全。

辖区内的一切公共休憩场所,如凉亭、地下室、小区内业主活动中心等,一律不得有人员集聚、打牌、钓鱼等活动。

所有出租房房东及房屋中介机构一律暂缓出租业务。对已租住的租户,房东须履行主动报告职责,承担监管责任,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告租赁人员情况。对存在隐瞒、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将依法追究房东责任。

辖区所有小区、写字楼、办公楼继续实行“封闭式”管理。有物业管理的小区由区住建局继续督促各物业管理公司落实“封闭式”管理工作;无物业管理的小区由所在地的街道社区负责“封闭式”管理工作;各单位办公楼由单位负责“封闭式”管理工作。

对拒不听从工作人员管理劝阻、聚众闹事的,公安机关依法从严处理。凡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参与聚众闹事的,提请纪检监察机关严肃问责,同时追究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福州各区县

晋安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

发布关于采取更严格疫情防控措施的公告(第9号)

广大市民朋友们: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为坚决防止疫情蔓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晋安区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立即采取更为严格的管控措施。

现公告如下:

一、全体居民要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区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配合政府机关、社区工作人员做好电话访问、入户摸排等工作,并自觉居家观察,除特殊需要外,倡导每户家庭每2天由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外出必须戴口罩。出现发热等症状,第一时间到定点医院及发热门诊就诊,主动告知医生外出史相关情况。

二、即日起对全区村、社区、居民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外来车辆一律不放行、外来人口一律不让进、进入人员一律检查有效证件、测量体温。

三、全面关闭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必需开业的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违反临时停业管制的,依法给予处理。

四、禁止一切聚集性活动,“红事”停办,“白事”从简,不串门、不聚集、不聚餐,凡参加聚集性活动的人员,强制集中隔离观察;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近14天返榕、来榕人员必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单位及居住地村、社区报告登记,并自觉居家观察2周,每天测量体温并做好记录。凡不主动报告,拒绝接受测温、医学观察、擅自外出的,强制集中隔离观察。

六、实行最严格的出租屋管理制度,即日起禁止将房屋出租给新返榕、来榕的湖北及温州等疫情重点地区的群众,一经查实,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主体单位或个人责任。对已出租房屋,应加强对承租人员的管控,发生疑似疫情,应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报告,未履行管控和报告义务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七、除经批准同意的企业外,全区各企业在2月9日之前不得开(复)工,并严禁疫情重点地区人员返榕。

八、鼓励群众举报,欢迎第一时间提供来自湖北、温州等疫情重点地区人员线索。

晋安区各乡镇(街道)联系电话如下:

晋安区联系电话:0591-83660420;

鼓山镇联系电话:0591-83665676;

新店镇联系电话:0591-87935008;

岳峰镇联系电话:0591-83658183;

宦溪镇联系电话:0591-87912027;

茶园街道联系电话:0591-87595534;

王庄街道联系电话:0591-83660304;

象园街道联系电话:0591-83653864;

寿山乡联系电话:0591-87930034;

日溪乡联系电话:0591-87932565

本公告自即日起实行。

晋安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

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4日

台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发布第5号通告

鉴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日趋严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福建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经区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即日起实施“防控疫情,人人有责”十项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全体居民要以高度的责任感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区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

二、全区小区、单位实行封闭式管理,人员进出一律测温,并出示有效证件。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严控,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

三、居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及时就诊,并第一时间向社区、单位报告。对出现确诊病例的,视情况对单元房、楼栋、小区进行医学隔离。

四、近14天有重点疫区旅居史的返台江人员,须在1小时内主动向居住地社区及所在单位报告,并配合做好14天健康管理和医学观察,按照市里有关要求,隔离期从居住地所在社区或集中隔离点对观察对象开始进行医学观察起算。不主动申报、拒绝接受测温、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将强制集中隔离观察并依法追究责任。

五、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对违反临时停业管制的行为,依法给予严肃处理。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定期消杀,进入人员一律测温、佩戴口罩。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

六、“红事”停办,“白事”从简,并提前报社区、单位备案。对于组织聚集性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聚餐、聚会、打牌等娱乐以及各类民俗活动等)及提供聚集性场所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处理。

七、做到不串门、不集聚,尽量不外出,外出必须戴口罩。除特殊需要外,倡导每户家庭每两天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

八、落实出租房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承租人员的管控和及时报告,如出租房发生疫情未及时报告,将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主体单位或个人的责任。

九、严禁各单位通知有重点疫区旅居史的人员返榕。除经批准同意的企业外,一律不得开(复)工。

十、党员干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家人、亲属,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带动街坊邻居自觉遵守规定。

本通告自即日起施行,自福建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之日停止。

台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4日

鼓楼区

鼓楼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分别向鼓楼区的市民、物业管理单位、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发布了紧急通知!

若有违反,将由相关部门依照规定追责!

致鼓楼区市民:

1.即日起对您的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将在每个小区出入口设置卡点,请您主动出示身份证件,做好体温测量。

2.外出须戴好口罩,不得参与任何形式3人以上聚集性活动。

3.积极配合政府机关、社区工作人员做好电话访问、入户摸排等工作。

4.1月23日以后从武汉回来的人员,必须到社区进行登记,实行集中隔离。

5.如果您的家庭成员、周边亲友或租住人员,有从湖北、温州等地返榕的,请您主动劝导进行隔离,并向社区报告。

6.第一时间提供来自湖北、温州人员线索,向所在社区报告,或通过12345、“鼓楼社区幸福通”微信公众号、鼓楼区举报电话(87551945)等渠道反映。

致鼓楼区物业管理公司:

1.在每个小区出入口设置卡点,并关闭不常用通道,对每个进入小区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发现异常,立即向社区报告。

2.严格控制外来车辆、人员进入小区,确需进入的必须登记,逐一建立信息台账。

3.做好来自湖北、温州等地人员排查,发现相关线索,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报告,或通过12345、“鼓楼社区幸福通”微信公众号、鼓楼区举报电话(87551945)等渠道反映。

致鼓楼区企业:

1.严格落实有关规定,不得在2月9日24时前复工。经批准复工复业的,应加强内部管理,落实每人每日体温测量,并予以登记备查。

2.加强外地返榕人员管理,如有1月23日以后从武汉回来的人员,必须到社区进行登记,实行集中隔离。其余外地返榕人员,应经14天健康管理观察期后方可返岗。

3.配合物业管理公司加强企业员工进出管理。

4.第一时间提供来自湖北、温州人员线索,向所在社区报告,或通过12345、“鼓楼社区幸福通”微信公众号、鼓楼区举报电话(87551945)等渠道反映。

致鼓楼区机关事业单位:

1.加强外地返榕人员管理,如有1月23日以后从武汉回来的人员,必须到社区进行登记,实行集中隔离。其余外地返榕人员,应经14天健康管理观察期后方可返岗。

2.在本单位所有出入口设置卡点,对每位进入单位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发现异常,立即向社区报告。

3.严格控制外来车辆、人员进入本单位,确需进入的必须登记,逐一建立信息台账。

4.第一时间提供来自湖北、温州人员线索,向所在社区报告,或通过12345、“鼓楼社区幸福通”微信公众号、鼓楼区举报电话(87551945)等渠道反映。

长乐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

关于实施“防控疫情,人人有责”十项措施的通告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时期,为打赢这场阻击战,长乐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决定实施“防控疫情,人人有责”十项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全体市民要以高度的责任感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区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

二、全区所有村庄、小区、单位实行封闭式管理,人员进出一律测温,并出具有效证件。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严控,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

三、居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及时就诊,并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报告。对出现确诊病例的,视情对小区、村组、住宅楼单元实行严格管理。

四、近14天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的返回人员,须在1小时内主动向企业及居住地村、社区报告;不主动申报、拒绝接受测温、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将依法追究责任。

五、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街道商铺一律关闭。农贸市场、米店、超市、药店等场所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定期消杀,进入人员一律测温、佩戴口罩。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对违反临时停业管制的行为,依法给予严肃处理。

六、“红事”停办,“白事”从简,并提前报村、社区备案。对举办或承办集体聚餐、参与聚众活动(含民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处理。

七、做到不串门、不集聚,尽量不外出,外出必须戴口罩。除特殊需要外,倡导每户家庭每2天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

八、落实出租房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承租人员的管控和及时报告,如出租房发生疫情而未及时报告,将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主体单位或个人的责任。

九、严禁各单位在2月9日之前通知疫情重点地区人员返航。除经批准同意的企业外,一律不得开(复)工。

十、党员干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家人、亲属,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带动街坊邻居自觉遵守规定。

长乐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4日

马尾区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第13号通告

目前疫情防控工作已进入关键阶段。近日,多地频频发生人群集聚引发的聚集性疫情,给个人、家庭和社会造成极大的危害。为平稳有序安全渡过难关,希望全体市民群众自觉支持、参与和配合防控工作,保护自我,守护家园,互相监督,同舟共济,共同筑起一道疫情防控的铜墙铁壁。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远离传染源。不去重点疫区,不去人群聚集的公共服务场所,不食用和接触野生动物,减少探亲访友。

二、做好个人防护。勤洗手,不随地吐痰,保持环境卫生和室内通风,外出时要正确佩戴口罩。

三、配合防控工作。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主动向社区报告重点疫区返榕或来榕人员以及疑似病人情况。

四、身体不适及时就医。出现发热、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时,要第一时间到定点医院及发热门诊就诊,主动告知医生外出史相关情况。

五、来榕、返榕人员自觉居家观察。从外地回来,要自觉居家观察2周,每天测量体温并做好记录。观察期间,避免外出。

六、坚决杜绝聚集性活动。务必不折不扣做到不串门、不聚集、不聚餐,不出门、少出门。凡是参与民俗等聚集性活动的,一经发现,立即隔离,任何人不得例外。

七、欢迎举报监督。如有发现可疑人员和聚集性行为,主动向属地社区举报。

此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福州市马尾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4日

连江县

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

鉴于各地的疫情防控形势日趋严峻,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福建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全面做好我县疫情防控工作,现将加强对新增重点区域来连人员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近段时间以来从新增重点区域方向到连江的人员(含新增重点区域来连人员、新增重点区域返乡人员)应在抵达连江之日起14天内落实以下责任:

1.第一时间向用人单位、所在村居报告旅居新增重点区域的情况;

2.落实14天的居家医学观察,不随意走动,不参加聚餐、聚会等活动,主动做好健康管理。

二、对于不申报旅居新增重点区域情况、不配合做好健康管理的新增重点区域来连、返岗人员,将由公安、卫健、防疫等部门实行强制集中隔离观察,并视情追究法律责任。

三、加强新增重点区域来连人员管理未尽事宜,参照湖北、武汉来连人员做法要求,不漏一人,全面管控,严格落实健康管理。

特此通知。

连江县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4日

闽侯县

关于严管严控“十个一律”的公告

广大市民朋友们:

未来一段时间既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期,也是可能出现的疫情爆发期。为确保闽侯平安,非常时期必须采取非常手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县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即日起采取“十个一律”的严管严控措施,现公告如下:

1、凡是组织聚集性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聚餐、聚会、打牌等娱乐以及各类民俗活动等)以及提供聚集性活动场所的人员,一律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凡是参加聚集性活动的人员,一律强制集中隔离观察;

3、凡是1月20日之后来往湖北或温州疫区且不主动报告的人员,一经查明,一律强制集中隔离观察;

4、凡是1月20日之后与湖北或温州疫区群众有接触且不主动报告的人员,一经查明,一律强制集中隔离观察;

5、凡是拒不配合各卡口、检查点检测的人员,一律强制集中隔离观察;

6、凡是收留或出租房屋给湖北或温州疫区群众不主动报告的人员,一律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7、凡是已实施居家隔离的人员,不遵守隔离规定,有擅自外出等行为,一律强制集中隔离观察,隔离期从集中隔离之日起算14天;

8、凡是明知已感染或可能感染新型冠状病毒,仍进入公共场所或隐瞒情况与他人接触的,构成犯罪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9、凡是在公共场所不采取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且不听劝导的人员,一律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10、乡镇(街道)、村(居)干部落实“敲门行动”“战‘疫’播报行动”等防控工作不到位的,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未及时报告辖区内聚集性活动的,一律严肃问责。

请广大市民朋友们积极举报违反防疫工作规定的人员及事件,经查证属实,奖励500元/次。举报电话:12345、22063562、22065562。

本公告自即日起实行,至福建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之日停止。

闽侯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4日

永泰县

永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第10号公告

当前,正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

鉴于疫情形势严峻,我县将严格管控人员进出,根椐《传染病防治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特发布如下公告:

一、即日起,除永泰籍和在永泰工作的人员之外,所有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予以劝返。如执意入樟,必须进行集中医学观察14日。

二、永泰籍在外人员如无特殊情况暂停返樟,确需返樟的必须接受隔离检查。

三、县内人员若执意外出又返回者,一律强制居家隔离观察14日。

四、各守乡护村的检_岗对所有进出人员、车辆一律进行检_,非本乡本村的人员一律予以劝返。

五、拒不执行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措施的,公安机关将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依法协助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构强制执行。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以上规定不包括保障生产生活、城市运行、疫情防控等重要物资的车辆和人员。

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对您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永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4日

三明将乐